第一章總則第一條為了規范會計行為,保證會計資料真實、完整,加強經濟管理和財務管理,提高經濟效益,維護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秩序,制定本法。第二條國家機關、社會團體、公司、企業、事業單位和其他組織(以下統稱單位)必須依照...[繼續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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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總則第一條為了規范會計行為,保證會計資料真實、完整,加強經濟管理和財務管理,提高經濟效益,維護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秩序,制定本法。第二條國家機關、社會團體、公司、企業、事業單位和其他組織(以下統稱單位)必須依照...[繼續閱讀]
1995年3月18日第八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三次會議通過,根據2003年12月27日第十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六次會議《關于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國人民銀行法〉的決定》修正第一章總則第一條為了確立中國人民銀行的地位...[繼續閱讀]
2003年12月27日第十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六次會議通過一、第一條修改為:“為了確立中國人民銀行的地位,明確其職責,保證國家貨幣政策的正確制定和執行,建立和完善中央銀行宏觀調控體系,維護金融穩定,制定本法?!倍?..[繼續閱讀]
2003年12月27日第十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六次會議通過第一章總則第一條為了加強對銀行業的監督管理,規范監督管理行為,防范和化解銀行業風險,保護存款人和其他客戶的合法權益,促進銀行業健康發展,制定本法。第二條...[繼續閱讀]
1995年5月10日第八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三次會議通過,根據2003年12月27日第十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六次會議《關于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業銀行法〉的決定》修正第一章總則第一條為了保護商業銀行、存...[繼續閱讀]
2003年12月27日第十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六次會議通過一、第三條第一款第四項修改為:“辦理票據承兌與貼現”;第七項修改為:“買賣政府債券、金融債券”;增加一項,作為第十項:“從事銀行卡業務?!痹黾右豢?作為第...[繼續閱讀]
1993年10月31日第八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四次會議通過第一章總則第一條為了發揮注冊會計師在社會經濟活動中的鑒證和服務作用,加強對注冊會計師的管理,維護社會公共利益和投資者的合法權益,促進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繼續閱讀]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城市財政廳(局):為了加強財政預算管理,進一步規范各級財政總預算會計核算,我部重新制定了《財政總預算會計制度》?,F印發給你們,請即組織貫徹實施。新制度從1998年1月1日起執行,我部1988年制定...[繼續閱讀]
為了規范行政單位的會計核算行為,我部重新制定了《行政單位會計制度》,現發給你們。本制度從1998年1月1日起執行。我部1988年制發的《事業行政單位預算會計制度》同時廢止。執行中有何問題,請及時函告我部。附件:《行政單位會...[繼續閱讀]
國務院各部委,直屬機構,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財政廳(局):為了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需要,進一步規范事業單位會計核算,加強會計管理,促進社會各項事業健康、有序發展。根據《事業單位會計準則》(試行)我們...[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