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 5. 1 攪拌站生產區域的晝間噪聲不應大于65 dB(A),夜間噪聲不應大于55 dB(A)。因攪拌站生產噪聲形成的站區周邊噪聲,不應超過現行國家標準《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 12348 和《聲環境質量標準》GB 3096 規定的限值。5. 5. ...[繼續閱讀]
海量資源,盡在掌握
5. 5. 1 攪拌站生產區域的晝間噪聲不應大于65 dB(A),夜間噪聲不應大于55 dB(A)。因攪拌站生產噪聲形成的站區周邊噪聲,不應超過現行國家標準《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 12348 和《聲環境質量標準》GB 3096 規定的限值。5. 5. ...[繼續閱讀]
5. 6. 1 攪拌站辦公及生活區內的夏季室外熱島強度監測,應在當地最熱期間的連續晴天且室外晝夜平均溫度大于或等于26 °C的14:00~16:00 期間進行。5. 6. 2 熱島強度的室外溫度測點應置于不受太陽輻照的樹蔭下離地面1.5 m 高度處,不應少...[繼續閱讀]
6. 1. 1 預拌混凝土、預拌砂漿大宗原材料采集應結合攪拌站周邊實際的建材資源情況,因地制宜地優先選用當地可利用的原材料。6. 1. 2 原材料采集應符合攪拌站所在地區政府的有關規定。原材料的質量應符合現行國家標準《預拌混凝...[繼續閱讀]
6. 2. 1 砂、石原材料應符合現行國家標準《建設用砂》GB/T 14684、《建設用卵石、碎石》GB/T 14685 和行業標準《普通混凝土用砂、石質量及檢驗方法標準》JGJ 52 等標準的有關規定。6. 2. 2 水泥應符合現行國家標準《通用硅酸鹽水泥》...[繼續閱讀]
6. 3. 1 甘孜州、阿壩州、涼山州及攀枝花地區攪拌站的預拌混凝土、預拌砂漿生產設備及生產過程中,應充分利用地區豐富的太陽能資源。對于原材料需要干燥處理的骨料堆場大棚等區域以及辦公及生活區域,應積極設置太陽能干燥、...[繼續閱讀]
7. 1. 1 應根據以人為本、安全生產的原則,結合攪拌站的特點和實際情況,按照現行國家標準《職業健康安全管理的要求》GB/T28001 和《安全標志及其使用規則》GB 2894 的有關規定,制定攪拌站的安全管理規定。7. 1. 2 應根據攪拌站的工藝...[繼續閱讀]
7. 2. 1 應建立環保應急預案,設置環保應急預案管理小組及主要管理工作人員,每年度應組織不少于一次的全員環保應急預案培訓和演練。7. 2. 2 應建立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和安全事故應急預案,設置安全管理小組及專業安全工作人員,每年...[繼續閱讀]
7. 3. 1 應配備專職人員對攪拌站的設備設施及站區環境質量進行維護和監測,并詳細記錄備查。7. 3. 2 應定期對攪拌主機卸料口設置的噴濺設施進行檢查維護。應保持裝料區域的地面和墻壁清潔衛生。7. 3. 3 粉料倉應標識清晰,并配備料...[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