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場主體之間、市場主體和市場運營機構之間因市場交易發生爭議時,由電力監管機構依法進行協調和處理。電力監管機構按照下列程序處理市場爭議:1.爭議方應向電力監管機構提出爭議處理申請,說明事實、理由及依據。2.屬于市場...[繼續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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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場主體之間、市場主體和市場運營機構之間因市場交易發生爭議時,由電力監管機構依法進行協調和處理。電力監管機構按照下列程序處理市場爭議:1.爭議方應向電力監管機構提出爭議處理申請,說明事實、理由及依據。2.屬于市場...[繼續閱讀]
有下列違規行為之一的,由電力監管機構查處:1.提供虛假材料或以其他欺騙手段取得市場準入資格的;2.串通、操縱電力市場價格的;3.市場運營機構違反市場規則,對市場主體有歧視行為的;4.提供虛假信息或不按市場規則提供監管信息的...[繼續閱讀]
市場主體、市場運營機構應當按電力市場運營規則披露有關信息,并確保信息的及時、真實、準確和完整。電力監管機構負責制定電力市場信息的收集、管理、使用辦法。電力監管機構、市場主體、市場運營機構不得泄露影響公平競...[繼續閱讀]
電力監管機構應當及時向市場主體、市場運營機構和社會公布下列信息:1.國家關于電力工業的政策法規;2.電源與電網規劃的基本情況;3.有關電力技術、安全、定額、質量、服務標準;4.電力監管機構發布的有關電力市場的規章、制度...[繼續閱讀]
電力監管機構應按季度、年度發布市場監管報告,并向社會公布。報告包括下列主要內容:1.電力供需狀況、電價情況、發電設備利用小時等;2.市場交易與市場干預、中止情況;3.輸電阻塞管理及輔助服務獲取情況等;4.市場運營情況評估...[繼續閱讀]
市場主體和市場運營機構應當自覺遵守電力市場的有關法規,并有權向電力監管機構舉報市場違規行為。電力監管機構應當為舉報者保密。電力監管機構對市場主體和市場運營機構違反市場運營規則和監管法規的行為,按照有關法律、...[繼續閱讀]
1.堅持依法分開、公平、公正調度,保障電力系統安全穩定運行。2.遵守《電力監管條例》,每季度向有關電力監管機構報告“三公”調度工作情況。3.頒布《國家電網公司“三公”調度工作管理規定》,規范“三公”調度管理。4.嚴格執...[繼續閱讀]
1.電力調度機構應當依據購售電合同及并網調度協議,按照電網運行的整體需要,制定調度計劃,合理安排運行方式,提高電網運行的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2.電力調度機構應當對年度購售電合同完成進度適時進行滾動調整,在同一電網內...[繼續閱讀]
1.電力調度機構負責按規定收集、管理、披露有關信息;發電企業應當按規定向電力調度機構提供有關信息。提供、收集、管理、披露電力調度信息,必須及時、真實、準確、完整。2.電力調度信息的公布和使用,應當遵守相關保密制度...[繼續閱讀]
應當披露的電力調度信息主要包括:1.電網結構情況,并網運行機組技術性能等基礎資料,新建、改建發輸電設備投產運行情況。2.電網安全運行的主要約束條件;電網重要運行方式的變化情況。3.發電設備、重要輸變電設備的檢修計劃及...[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