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總則第一條為了嚴格管理民用爆炸物品,預防爆炸事故的發生,防止反革命分子和其他犯罪分子利用爆炸物品進行破壞活動,保障社會主義建設和人民生命財產的安全,特制定本條例。第二條本條例所稱民用爆炸物品,是指非軍用的...[繼續閱讀]
海量資源,盡在掌握
第一章總則第一條為了嚴格管理民用爆炸物品,預防爆炸事故的發生,防止反革命分子和其他犯罪分子利用爆炸物品進行破壞活動,保障社會主義建設和人民生命財產的安全,特制定本條例。第二條本條例所稱民用爆炸物品,是指非軍用的...[繼續閱讀]
第一章總則第一條為加強水庫大壩安全管理,保障人民生命財產和社會主義建設的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制定本條例。第二條本條例適用于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壩高15米以上或者庫容100萬立方米以上的水庫大壩(以下簡稱...[繼續閱讀]
第一章總則第一條為了加強核電廠核事故應急管理工作,控制和減少核事故的危害,制定本條例。第二條本條例適用于可能或者已經引起放射性物質釋放、造成重大輻射后果的核電廠核事故(以下簡稱核事故)應急管理工作。第三條核事...[繼續閱讀]
第一章總則第一條為保障電力生產和建設的順利進行,維護公共安全,特制定本條例。第二條本條例適用于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已建或在建的電力設施(包括發電設施、變電設施和電力線路設施及其有關輔助設施,下同)。第三條電力設施...[繼續閱讀]
第一章總則第一條為了維護廣播電視設施的安全,確保廣播電視信號順利優質地播放和接收,制定本條例。第二條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依法設立的廣播電視臺、站(包括有線廣播電視臺、站,下同)和廣播電視傳輸網的下列設施的保護...[繼續閱讀]
第一章總則第一條為了保障石油(包括原油、成品油,下同)、天然氣(含煤層氣,下同)管道及其附屬設施的安全運行,維護公共安全,制定本條例。第二條本條例適用于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輸送石油、天然氣的管道及其附屬設施(以下簡稱...[繼續閱讀]
第一條通信線路是國家通信網的重要組成部分,擔負著黨政軍民的國內、國際通信任務,在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和鞏固國防中起著重要作用,為使通信暢通無阻,必須確保通信線路安全。第二條郵電、鐵路、軍隊等部門的各種通信線路設...[繼續閱讀]
第一章總則第一條為了加強對危險化學品的安全管理,保障人民生命、財產安全,保護環境,制定本條例。第二條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生產、經營、儲存、運輸、使用危險化學品和處置廢棄危險化學品,必須遵守本條例和國家有關安全...[繼續閱讀]
第一條為了加強對守護、押運公務用槍的管理,保障專職守護、押運人員正確使用槍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槍支管理法》(以下簡稱槍支管理法),并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警察使用警械和武器條例》,制定本條例。第二條本條例...[繼續閱讀]
第一條為了有效地防范特大安全事故的發生,嚴肅追究特大安全事故的行政責任,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制定本規定。第二條地方人民政府主要領導人和政府有關部門正職負責人對下列特大安全事故的防范、發生,依照法律、行...[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