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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人單位職業健康管理 共有 66 個詞條內容

    3.3.3 煤礦井下高溫作業限制

        1.采掘工作面空氣溫度超過26℃、機電設備硐室超過30℃時,必須縮短超溫地點工作人員的工作時間,并給高溫保健待遇。2.采掘工作面的空氣溫度超過30℃、機電設備硐室超過34℃時,必須停止作業。...[繼續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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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4.1 煤礦主要化學毒物限值

        化學毒物名稱最高允許濃度(%)CO0.0024H2S0.00066NO(換算成NO2)0.00025SO20.0005...[繼續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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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4.2 化學毒物監測

        1.煤礦進行化學毒物監測時,應當選擇有代表性的作業地點,其中包括空氣中有害物質濃度最高、作業人員接觸時間最長的作業地點。采樣應當在正常生產狀態下進行。2.煤礦應當對NO、CO、SO2每3個月至少監測1次,對H2S每月至少監測1次。...[繼續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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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4.3 防治措施

        煤礦作業場所應當加強通風,降低有害氣體的濃度,在采用通風措施無法達到規定數值時,應當采用凈化、化學吸收等措施降低有害氣體濃度。...[繼續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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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5.1 職業病危害因素檢測與檢測評價檔案

        (檔案管理四)1.生產工藝流程;2.職業病危害因素監測點分布示意圖;3.可能產生職業病危害設備、材料和化學品一覽表(表3-1);(附:化學品安全中文說明書、標簽、標識及產品檢驗報告等。)4.接觸職業病危害因素匯總表(表3-2);5.職業病危害...[繼續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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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5.2 職業病危害因素日常監測

        用人單位應配備專職人員負責職業病危害因素日常監測,并確保監測系統處于正常運轉狀態。...[繼續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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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5.3 定期對工作場所職業病危害因素進行識別、監測、評價

        用人單位應定期對工作場所職業病危害因素進行監測、評價。監測點的布置、監測項目、監測方法、監測頻率、監測結果的處理等應按國家規定的有關標準執行。煤礦企業職業危害因素檢測周期為一年,監測機構應是取得省級以上人...[繼續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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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1 職業健康監護的定義

        職業健康監護不同于一般的醫學監護,世界衛生組織將醫學監護定義為:一種疾病全過程的流行病學研究,它是一種系統地、連續地、有規則地觀察某種疾病的發生發展情況和預防措施的方法;以確定疾病的分布和變化趨勢,評價防治效果...[繼續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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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2.1 職業健康監護的目的

        職業健康監護是監測職業病危害因素對勞動者健康的影響,及時發現健康損害和職業病患者,對勞動者的健康進行動態觀察。通過健康監護,掌握職業危害因素的特點,早期發現職業病危害因素對勞動者健康的影響,篩選職業禁忌人群和疑...[繼續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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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2.2 職業健康監護的目標疾病

        為有效地開展職業健康監護,每個健康監護項目因明確規定監護的目標疾病。職業健康監護目標疾病分為職業病和職業禁忌證。職業禁忌證是勞動者從事特定職業或者接觸特定職業病危害因素時,比一般職業人群更易于遭受職業病危害...[繼續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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